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20万吨钾长石、石灰岩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20万吨钾长石、石灰岩加工项目
建设地点: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乔庄村旧址
建设单位:肥城泰源工贸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
公示时间: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陈经理
联系电话: 13793839399
2022.1.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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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万吨钾长石、石灰岩加工项目报告